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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匠广场景观及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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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工匠广场景观及配套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研[2020]4号、相审批投建[2020]6号、相审批投初[2020]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元和街道文灵路西、建元路北 规模:本项目地下二层,地下室基坑围护采用SMW工法桩,总建筑面积约19417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944.89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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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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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02001 |
苏州工匠广场景观及配套工程 |
苏州工匠广场景观及配套工程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弱电、景观、绿化、临变、专变等施工总承包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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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详见“6.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3日9:00至2020年04月1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2日 10时1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公告3.1要求;(3)企业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公告3.1要求;(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体指: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地下室基坑围护采用SMW工法桩且单项合同金额为9555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寓、商住楼除外),质量为合格, 2017年0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SMW工法桩的,还须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图纸关键页等;所提供材料需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其中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三)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i.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备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图纸等相关材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3)本工程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房屋建筑-Ⅰ组;房屋建筑-Ⅱ组;房屋建筑-Ⅲ组;(4)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6)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7)本项目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 (8)、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9)、本次招标拒绝2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10)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11)本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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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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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相城区聚茂街185号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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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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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戴杰、朱瑶 |
联 系 人: |
胡苏娟、张占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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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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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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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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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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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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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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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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