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半塔镇鱼塘村、车冲水库等四个灌区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czgc201809-023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来安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半塔镇鱼塘村、车冲水库等四个灌区施工项目澄清答疑如下:

1、请问本项目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38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已完成的单项中标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建造师业绩必须是在投标单位注册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业绩,在别的单位注册时承担的业绩或以其他管理人员身份参与的无效。】【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 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④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建设规模的证明材料(如第①、②、③条中已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的,则④条不需要)。①、②、③条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最终签署日期为准。】每个地方招标局中标通知书有固定版本无招标局盖章及无备案章,是否可以提供工程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答:关于企业业绩的要求现修改如下:

5年内(20138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已完成的单项中标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④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建设规模的证明材料(如第①、②、③条中已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的,则④条不需要)。①、②、③条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最终签署日期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若无备案章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证明(原件扫描)

 

本次澄清内容与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均按照发布的交易文件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若不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