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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垂直一体化产业园12#、13#、14#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 泗阳县佳鼎实业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垂直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19】4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垂直一体化产业园12#、13#、14#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路西侧 1.2 项目规模: 泗阳经济开发区12#、13#、14#厂房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1.3 监理服务期: 1.3.1计划监理时间:360日历天 1.3.2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1、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所有主体工程完成至±0.00且验收合格后,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10%。2、所有厂房主体工程封顶且验收合格后,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40%。3、所有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料齐全,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70%。4、工程审计完成且通过备案后,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85%,余款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付清(以竣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内容:泗阳经济开发区12#、13#、14#厂房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总监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 4.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6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7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4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19日 08:30至2020年02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