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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电力管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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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电力管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B01 | ||||||||||||||||||||||||||||||||||||||||
原公告内容: |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电力管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电力管网工程已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石化园行审招标核字【2019】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园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2.1.2项目建设内容:沿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铺设电力管线,全长5240米。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1.4标段划分:1 个标段2.1.5质量标准:设计: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13 09:00至2020-02-1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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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和清源大街电力管网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响应国家相关部门、河北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得防疫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进行延期开标。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2月12日上午9时00分”更正为:“开标时间及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2月12日9 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 2月12日9时30分;”更正为:“2020年3月25日9 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 3月25日9时30分”。 注: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选择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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