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19】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111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7759.89㎡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施工 | 施工 | 213 | | 4.工期要求:2019年10月01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01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 4.其它要求: |
四、投标 | 1.现场投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9.0万元 | 3.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14:00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09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78号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院里)501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朱哲轩 | 联系人: | 张晓宇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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