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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
福建
招标公告
保障房
发布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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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 / 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施工)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招 标 (招标编号:E************ ) 招 标 文 件 项目报建编号:************ 招标人: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0 年 09 月 14 日 目录 封面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一卷 1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6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27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8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9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 附录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32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34 投标人须知正文 35 投标人须知正文 35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62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64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65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66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67 附件六 确认通知 68 附表七 评标公示表 6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70 评标办法前附表 70 评标办法 7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8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46 清单说明 146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施工) 第二卷 181 第六章 图纸 181 第三卷 182 第七章 技术规范 182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83 第四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184 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 184 目录 18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8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90 三、联合体协议书 192 四、投标保证金 194 五、施工组织设计 195 六、项目管理机构 205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206 八、资格审查资料 207 九、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及信用分使用情况申请表 218 十、投标人承诺函 220 十二、其它资料 第2信封 报价文件 222 报价文件封面 222 目录 223 一、投标函 224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25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226 第 一 卷 第 1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 2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① 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施工)标段养护施工招标公告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施工)已厦门市公路 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关于下达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计划的通 知(厦桥隧综〔2020〕51 号)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复市财政局 2020 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交财〔2020〕2 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0 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批指事〔202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厦门 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市 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隧道; 2.2 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和内容:隧道总长 2455 米,隧道板高度 3 米, 面积 15315 平方米,隧道为一级公路,车道数为双向 4 车道,设计时速 为 40km/h。另外,本次施工对隧道壁装饰板上原有的隧道介绍板、消火栓 标识、紧急电话标识及 110 报警标示等标识牌及隧道轮廓标进行拆除恢复 设计,同时对新阳隧道检修道侧壁黑黄轮廓线及洞口彩色涂装进行刷新维 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维护工程不改变现状道路的 总体布置,在现有道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83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3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6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满足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 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及《福建省贯彻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 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意见》(闽交建[2003]176号)相关规定,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 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或进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福建”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 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 致。 当同一家企业信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信用 交通 福建”不一致时,以“信用交通 福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提供下载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 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 办 法全文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 的附件进行公开,或 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第 4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7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 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电 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进行身份注册,并办理相应的 CA 数字证 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本招标项目电子 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V5.0.0及以上版本)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第 5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8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0-10-10 13:30:00,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网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 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 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 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4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 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 后另行通知。 5.5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投标人承诺,以 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 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投标人承诺、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 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 6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9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①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 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 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心 联系人:黄熹媛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国红 电话:****** 监督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监督电话: ****** 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 第 7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单位技术维护人员电话: ******01 2020 年 09 月 14 日 第 8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9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 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和填写,且应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招标人:厦门市公路桥隧维护与应急中 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81 号 18楼; 电话:******; 联系人:黄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86号之 一 10层 联系人: 小汪 ; 联系电话: ****** 传真: /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新阳隧道隧道壁提升改造维护工程(施工)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隧道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投融资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隧道总长 2455 米,隧道板高度 3 米,面积 15315 平方米,隧道为一级公路,车道数为双向 4 车道,设计时速为 40km/h。另外,本次施工对隧 道壁装饰板上原有的隧道介绍板、消火栓标识、 紧急电话标识及 110 报警标示等标识牌及隧道 轮廓标进行拆除恢复设计,同时对新阳隧道检修 道侧壁黑黄轮廓线及洞口彩色涂装进行刷新维 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维 护工程不改变现状道路的总体布置,在现有道路 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第 10 页 2 招标人如有阶段工期要求,请在此补充。 3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 4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5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路面改造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可增加附录 6、附 录 7 对投标人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834 万元。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其它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0-10-19 计划交工日期:2021-01-162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交通 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公路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等相关规 定。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 路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交) 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等相关规定。 其他:/ 1.3.4 安全目标3 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 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4.14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5:见附录 6、附录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情形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1.4.3 条款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1.4.4 条款 第 11 页 良信用记录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0天 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投标答疑” 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1.1 分 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纪要(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天 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投标答疑” 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 无需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天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 无需确认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 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1 工程量清单的下载 及填写方式 发布时间: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布 下载地址: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网址:******) 填写方式:投标人按交易系统提供的工程量固 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 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投标报价,单价精确 到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位及 以后不计), 合价、合计金额及投标报 价汇总表中 的金额精确到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 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投标人 第 12 页 未在工程量固化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 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 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 不得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截止日 5 日前发布元 (其中含暂列金额投标截止日 5 日前发布元、含 暂估价投标截止日 5 日前发布元)。且投标报价 中的清单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清单最高单 价。 3.2.9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 算的下限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将在投标截止日 5 日前 发布在福建省公路水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 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 下载,投标价低于进入评标 基准价计算的下限的投标报 价文件不进入投标 基准价的计算。 3.2.10 固定价(适用“固定 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评标办法) / 3.2.11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3.3.3 延长投标有效期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 以 电子交易平台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人民币拾万元 (¥100000.00)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 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 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 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第 13 页 E************(招标项目编号),如因 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 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 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 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 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 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 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1.账户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 务中心支行 账 号:******************253 2.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 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银行保 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 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金 融机构。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须任何授 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 函上写明网址。 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 函形式时:工程担保保函应满足相关规定,担保 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 写明网址。 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 式时: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 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 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 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 注: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履约担保应为不可撤销、见索既付的无条件担保。 第 14 页 无条件的履约担保指可立即执行而不需要进行有 关步骤以获得承包商的任何裁定或判决,即担保 方收到发包人的赔付通知后即按通知要求的赔付 金额给予赔付,不得在保函中出现类似于“发包 人发出赔付通知时须提供承包人违约的相关证 明”等条款要求。发包人对任何合同条件、工程 范围和工程功能的更改;又或发包人对合同作出 缓期或减免;又或发包人对合同有关事项的任何 忍让;又或任何令承包商或其他任何人受到法律 限制以使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均不能解除担保 方的责任。即使合同内任何一条合同条款出现不 合法、失效或作废,担保方对本保函的责任都不 能免除及作废。。 电子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 凭证,下同)的要求: ①投标人应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使用其企业CA证 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向工程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 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 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同时将支 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 ③投标人应确保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上账号与投标人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转账 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同未缴交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应当核对 投标人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银行转账回单上账 号是否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上账号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否决其投标。 ⑤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确保其出具的电子投标 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出现将电子 第 15 页 投标保函相关数据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或未按照规定履行赔付义务等情况,主管部 门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关闭与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对接、行政处罚等处 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 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 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 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 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 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 3.5.2款所示的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投标文件 弄虚作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5-09-15 至 2020-09-15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5 投标文件制作的其 他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仅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若 投标人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与电子投标 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 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 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地点: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网址:******)/厦门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层C 区 第 16 页 6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云顶北路 842 号))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同第一信封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开标 程序 (5)投标文件解密:按各地电子招投标交易中 心有关规定,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开标程序 (4)开标顺序:先读取并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 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内容;随机抽取并 公布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随机抽取并公布最高 限价的下浮系数;公布评标基准价;将上述开标 内容记录在案。 5.4 开标异议提出时间 投标人应在以下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 出: 双信封: (1)第一信封开标异议:应在10分钟时间内; (2)第二信封开标异议:应在10分钟时间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 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6.2.1 多标段同时开标时 的分组办法及中标 数量限制 /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3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网址:******)、福 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第 17 页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 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 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 结果通知发出的形 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网址:******)、福 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期限:10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 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签约合同价,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 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银行保 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 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金 融机构。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须任何授 第 18 页 7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8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减少履约保 证金金额的 优惠。 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 函上写明网址。 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 函形式时:工程担保保函应满足相关规定,担保 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 写明网址。 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 式时: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 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 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 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 注: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履约担保应为不可撤销、见索既付的无条件担保。 无条件的履约担保指可立即执行而不需要进行有 关步骤以获得承包商的任何裁定或判决,即担保 方收到发包人的赔付通知后即按通知要求的赔付 金额给予赔付,不得在保函中出现类似于“发包 人发出赔付通知时须提供承包人违约的相关证 明”等条款要求。发包人对任何合同条件、工程 范围和工程功能的更改;又或发包人对合同作出 缓期或减免;又或发包人对合同有关事项的任何 忍让;又或任何令承包商或其他任何人受到法律 限制以使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均不能解除担保 方的责任。即使合同内任何一条合同条款出现不 合法、失效或作废,担保方对本保函的责任都不 能免除及作废。78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5 楼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61004 9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第 19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 的“盖章证明”和“签字”,必须要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电子章代替, 必须要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后加密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2 (1)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算,以总 金额列入工程量 清单 100 章“安全生产费”细目,为不可竞争费 用。 (2)本工程工程保险费(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保 险费(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 按 0.4 %计算。上述工程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 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包干使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3)本工程工伤保险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0.15% 计取,为不可竞 争费用。 (4)本项目承包人应按已计取的保险费用进行相应的投保,如未 实施,则发包 人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将有编号的补遗书发布在招 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所有澄清补遗内容 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 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6)本项目属于养护维护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为 估算或预计的 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与 支付的依据;具体维护内容、 时间及维护数量将由招标人根据现 场实际情况联合承包人通过现场实地勘察确 认,发包人将对需维 修或维护的内容、数量、地点下发维修任务单,承包人根据维修任 务单的内容展开实际维修和维护工作,按实际完成的经监理确认的 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按投标时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相应子目的单价。对投标时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第 20 页 明显不合理报价,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有权对中标人 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中标单价依据经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备案后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各子目单价按优惠率予以调整,中 标价优惠率=中标价/控制价*100%,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 暂估价、保险费、包干项目风险金、安全生产费用、交通安全措施 费不调整),结算单价按调整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 5 日前发布在福建省公 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 台(******、******)、厦门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8)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 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2018]29 号)、《厦 门市公路局关于印发 2019 年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 定执行。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水利、交通、铁路、环保等部门的协调, 相关协调费用视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价中。 投标人中标后,发包 人不再另行支付。 (10)为确保交通及施工安全,中标人在施工期间须采取一切必要 措施减少施 工对交通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安全施工。施工期 间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 范》及图纸要求,如水马、锥标、警示灯、 指示牌等安全设施。 投标人投标时需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按招标工程量 清单第 100 章中“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安全布控”子项的工程量进行综合 报价, 中标后不再对该项内容进行任何增补。若中标人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设立的上述 安全措施数量未达到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的工程量,招标人将按实际发生计, 最终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 中心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为准。 (11)中标人应按发包人所需内业资料的进度进行整理,每次工程 款计量支付 前应按要求整理完毕。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工程款 拨付手续办理,直至中标人整理完成相应内业资料。 (12)本项目混凝土施工时所需模版均应使用钢制模板,满足《公 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13)承包人应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若因 承包人未购买保险而发生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第 21 页 (14)因以下几个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行,承包人应理解并无条 件同意发包人解除合同,并保证不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①不可 抗力造成工程进展受影响: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内容涉及工程 的或因规划、审批等原因并足以造成发包人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②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办理各项工程 建设相关手续,开工前承包人无法完成相关建设手续办理的,不向 发包人提出索赔。③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其它非发包人意愿造成项 目无法继续开展的;④因其它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全部工程内容。⑤ 所有材料采购前要履行报批手续,所有材料应经审批及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场,否则不予计量。 (15)隐蔽工程及相关结点(包括所 有焊缝)的验收费用及项目所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 承担。 (16)承包人在开工前地下管线自行勘探,施工过程对地下管线造 成破坏,承包人自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材料、构配件、设备:承包人应提供不少于三家中档以上的 材料、构配件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供监理和发包人选择、确认。 (18)本工程交(竣)工验收通过后 10 日内,承包人应无条件自 行拆除施工临 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 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向发包 人每日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 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 款中扣除。 (1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及厦门市有关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 价中综合考虑。因承包人违反厦门市有关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 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本项目施工现场有因降 尘、污染等相关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一切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20)监理人或发包人可能需要增加承包人送交资料的份数和提前 或延长递交 的时间。承包人需满足此类要求,并不以此为增加费 用的理由,如承包人拒不配合,视同承包人违约,按本项目专用合 同条款第 22.1 款相关规定处理。 (21)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或 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 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第 22 页 (22)承包人应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 用账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 号)和《厦 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厦交规建 【2020】32 号)的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的指令要求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工 程各项施工 工作,保障项目进度需求,否则,发包人或监理人有 权按不低于 5000 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 (24)承包人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按发包人要求配 置相应的考 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的施工项目部,并配备专用车 辆供施工方现场勘察使用, 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所需的各项费用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 付。若无法达到上述发 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人员缺勤: 2000 元/ 天,车辆缺勤:1000 元/天。 (25)项目验收完成后,承包人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理效果 需达到干净、 整洁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撤离现场。 (26)承包人需在项目部设置安全教育室,相应的设置标准需满足 发包人的要求。 (27)本工程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税务等相关部门发布了新的税率, 结算时税金将按照中标人实际缴交情况按实调整。 (28)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 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投 诉。线上投诉通过登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 址:******),点击“投诉信息”栏, 选择“我要投诉”,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9)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删除。 (30)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六)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注第 2 点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 目总工最低要求)及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1)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八)拟委任的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中注第 2 点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招 第 23 页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 术人员最低要求)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10.2中的(32)条的 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 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增加: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应按附录 6 表格中的要求,提供各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各对应岗位要求的证书,如职称证/安全证/注册执业资格证/岗位 证等证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 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5资格 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 3.5.8 原条款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 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4)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投 标人需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商务及技术文 件”中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等内容。 (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四、投标保证 金”节点提交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6)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3.5.1 原条款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 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 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 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1)投标人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 第 24 页 息》”。 (3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有无行贿犯罪 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 认定。如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本工程招 标文件中涉及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限均为近 3年。 (39)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合同的履行设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控的 帐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专户进行, 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40)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近三年”或“近 3 年”均指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 (41)投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在厦固 定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且该办公场所不得为住宅类建筑(商 住楼除外);(如办公场所为企业自有,则提供产权证(附办公场 所平面图);如办公场所为企业租赁,则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 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办公场所平面 图。)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对上述内容做出相应承诺(格 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六、其它资料-附件 1 承诺 函),若中标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第 25 页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 二类甲级 , 满足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 公路发[2003]89 号)及《福建省贯彻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 准入暂行规定〉实施意见》(闽交建[2003]176 号)相关规定,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 26 页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① 财 务 要 求 无 ① 不得设置财务要求。 第 27 页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 1 业绩认定标准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信用交通 福建”公布的业绩为准。 1 对于沥青路面加铺工程、水泥路面加铺工程,除勾选上述业绩资格条件外,不得与工程项目无关的业绩 条件;若一个项目同时含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可同时勾选沥青、水泥路面业绩要求。其他养护工程项目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 设置过高的。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无 。 第 28 页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 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 (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否 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近 3 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基 础设施建设类)未曾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否则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安全事故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公文为准。 3.投标人自 2017-01-01 以来未在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或养护项目投 标中出现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 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 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 结、破产的状态。 6、近 3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 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 7、近 3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 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项目未完工而中途退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否则资 格审查不予通过。 8、近 3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 项目中没有发生过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 9、其它:/ 1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 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时,通过网络检索等手段验证投标 人的信誉。 第 29 页 第 30 页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 岗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 师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 项目总工 1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 注:1.投标人应按后附表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的资格; 2.项目经理须提交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项目总工须提交身份证、职称 证、毕业证书(如需)的扫描件。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在 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若在上述期间内,投标人存在因疫情防控,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无法 满足要求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造成上述情况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通 知等材料,并提供该文件、通知的查询网址。 4.项目总工的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以毕业证书上 的专业为准。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 构)工程、 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 向)。 第 31 页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人员考核标准及要求 施工员 2 岗位证书或助 理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质检员 (质量 员) 1 岗位证书或工 程师及以上职 称 / 试验员 1 岗位证书或助 理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安全员 1 具有专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 证 C 证 / 计量员 1 岗位证书或助 理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 材料员 1 岗位证书或助 / 1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项目、沥青砼路面改造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第 32 页 理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第 33 页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1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 及容量等 相关要求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进场时间及要收 验收标准 / / / / / 主要机械设备验收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 7 个工作日内及合同谈判前,要求 施工单位将这些机械设备进场至业主指定地点,业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验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验收的,取消第一中标候选 人资格,递补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进入验收程序,以此类推。 1 本表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路面改造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 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 34 页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1.1.3 1.1.4 1.1.5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1.3.3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第 35 页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 人;联合 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 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36 页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在中国裁判网上查询结果和投标人承诺为准)。 (7)近3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项目中 没有发生过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近3年(指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项目未完 工而中途退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近3年(指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任一项目中没有发生过投标文件弄 虚作假的情况,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 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 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或进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福建”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 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当同一家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信用 交通 福建”不一致时,以“信用交通 福建”为准。 第 37 页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 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 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1.9.3 1.9.4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 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 料的解 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 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 队伍 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 第 38 页 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 和规 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 满足合同 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 应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 大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 大 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 错误 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 “评标办 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 文件实质性 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 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 第 39 页 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 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3)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 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第 40 页 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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