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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7HC859/860/86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北湖开发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已由长北开发改字【20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0年北湖开发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
2020年北湖开发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监理标段 |
LNWXCCGS-2020-07HC859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完成本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0 |
2020年北湖开发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一标段 |
LNWXCCGS-2020-07HC860 |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包括单机调试和综合调试) |
1098.7834 万元 |
2020年北湖开发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标段 |
LNWXCCGS-2020-07HC867 |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包括单机调试和综合调试) |
1832.9298 万元 |
2.3 工程概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标段:需满足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一标段:16个路口安装信号灯,13个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
二标段:27个路口安装信号灯,15个路口安装电子警察,83个既有路口新增加GPS模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智能交通平台进行异地升级等;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2.5 计划工期:
监理标段: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一、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6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监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项目经理本单位至2020年5月底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项目经理本单位至2020年5月底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二标段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0年5月底连续至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0年5月底连续至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监理标段: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一、二标段: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但是项目团队不能为同一团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监理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一、二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5)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人)正反面;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段500元/套、一、二标段1000/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区开标室。
5.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