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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金宝航道5号标(淮安金湖柳树湾灯塔)改建项目JH-JBHD-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金宝航道5号标(淮安金湖柳树湾灯塔)改建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港航【202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航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金湖县航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JH-JBHD-GZ(二次招标)标段,招标内容包括灯塔主体、平台、桩基工程、航道灯预埋件及吊装等(不含灯房部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图纸为准。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金湖县金宝航道5号标(淮安金湖柳树湾灯塔)改建项目,灯塔主体占地面积54.1平方米,灯塔基座占地面积931平方米,灯塔主体建筑高度(首层室外地面起算)29.450米,灯塔总建筑高度(从基座底部自然地面起算)35.10米,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JH-JBHD-GZ建安费约人民币 368万元;
2.4计划工期:1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月31日。(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2.5工程质量: 符合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且达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优良工程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B.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较好地承担过1个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C.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③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差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最新公布的季度履约考核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
④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7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⑥近两年( 2018年8月1 日至今)在“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嵌入式监督系统”(网址:http://222.184.89.82:4002/hajsjdgl/frame/pages/login/login#2)中被列入曝光台名单的。(详见附件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监督工作的通知)。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持有建设或交通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较好地承担过1个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水运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建设或交通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3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建设或交通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3.5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章(含电子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航道管理站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邮 编:211600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莉
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22300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7栋1408室
8.其他
8.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2预约起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
8.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详见当日公告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5鉴于目前系统不稳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纸质版,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至招标代理处。因系统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可以采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纸质打印稿进行开、评标活动。
2020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