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0]04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现代产业区12处信号灯更换并增加电子警察等安全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计项批[2019]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838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83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现代产业区12处信号灯更换并增加电子警察等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1项,对园区原有12处信号灯进行更换并建设安装电子警察系统等,总投资额838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现代产业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现代产业区12处信号灯更换并增加电子警察等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对12个路口共47个断面信号灯进行改造,计划建设电子警察系统共计12个路口48个断面,其中6个路口24个断面电警加装正向卡口抓拍摄像机。另需租赁前端至中心运营商专线链路12条。其中项目范围还包含破除路面、破除绿化、恢复混凝土路面等。本标段估算发包额约 719万元。总投资额7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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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5月25日 至 2020年10月24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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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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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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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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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至 2020年04月09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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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获取(逾期不售),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持原投标报名锁登陆投标报名系统录入信息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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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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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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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俊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邵月芳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霍程程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4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受理负责人:邵月芳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