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飞石收费站房建工程F标段(施工)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交运【2006】113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139.46平方米,范围包括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飞石收费站房建工程F标段(施工);内容包含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主体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空调系统、室外管网)、内装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括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飞石收费站房建工程F标段(施工);内容包含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主体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空调系统、室外管网)、内装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2139.46平方米,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筑面积2139.46平方米,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福建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房建工程有关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住建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0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 黑名单 ”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作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05 09:00:00 至 2020-06-11 17:00:00 通过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6-30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2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连江县丹凤东路30号福万通大厦10层 , 邮编: 350500
电子邮件: /
电话: ****** , 传 真: /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 , 邮编: 350012
电子邮件: /
电话: ****** , 传 真: ******
联系人: 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
联系电话: 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8-27层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