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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呼图壁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如意家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以“昌州发改投资〔2018〕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景华新隆保障性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州呼图壁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如意家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西至西环路、东至呼泉路。
3、项目规模:新建电力外网总长14176米,供水管网10985米,排水管网4962.9米,消防栓70个及喷淋外网5296米,换热站3座。
4、投资额:33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监理一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7、工期要求:计划2019年8月15日开工,2019年11月14日竣工,总工期92天(日历日)。
8、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三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须提供原件且所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须提供原件且所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查验。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监理:本工程监理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投标报名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9日10:00时-2019年8月8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编号:CJ****** ,投标保证金2万元,施工编号:CJ****** ,投标保证金60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10:00时—2019年8月8日10: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92,帐号:******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要求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投标保证金编号,已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开标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招标文件的获取:资格后审,请于2019年7月19日-2019年8月8日10:30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景华新隆保障性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俞天平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会 ******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