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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北镇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五 个标段,投标人不兼投不兼中。 2.2项目名称 一标段: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光明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光明村水源井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范屯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范屯村水源井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四标段); 五标段:2019年北镇市常兴店镇高标准农田(喷灌设备及桥涵工程)建设项目(五标段);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北镇市常兴店镇光明村; 二标段:北镇市常兴店镇光明村; 三标段:北镇市常兴店镇范屯村; 四标段:北镇市常兴店镇范屯村; 五标段:北镇市常兴店镇。 2.4建设内容 一标段:田间道路; 二标段:水源井及配套; 三标段:田间道路; 四标段:水源井及配套; 五标段:喷灌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三标段: 3.1本工程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人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3.1本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人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在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水利信用评价。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8:00至2020年1月2日17:00,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2019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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