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I-2期)外接电源工程”的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I-2期)外接电源工程
二、项目编号:FGGJ-GC2020-334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四、答疑回复: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其他:3.5.1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电力主管部门签章的竣工验收移交报告)”中要求业绩及证明材料,是否违反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05版)的通知公告内《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中“招标人不得将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编制规定?
证明材料(事实依据):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05版)的通知公告内《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四项:招标人不得将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如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评分因素,但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起点,不得高于发包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对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起点,不得超过发包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60%。
根据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约定:异议人认为该异议事项违反了:该异议事项违反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05版)的通知公告中《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四项款的规定。
请求:招标人应取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其他:3.5.1投标人业绩要求。
现提请本项目招标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答:该项目不适用于阜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图纸中的新建变压器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之内。
答:新建变压器单独招标,不在本次范围。
3、图纸中每个分块都有配电箱,而清单中有的单位工程中没有,请明确。
答:低分箱清单工程量按平面设计图纸计入。
4、缺少抵押分支箱系统图,请给下
答:本项目为景观电源线接至变压器,不需系统图,编制清单时设计未提供低分箱系统图,低分箱进出线规格依据设计量表中配电箱进线规格计取,低分箱价格依据进出线电缆型号对应负荷综合考虑按市场价计取。
5、分支箱是否按照成套柜厂家的参考标准。
答:核心元器件不低于参考品牌标准。
6、电缆厂家:省级质量诚信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放心达标企业荣誉证书属不属于招标文件中写明的电缆省级质量奖,请明确。
答:不属于。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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