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五华县城七都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0]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小水电事务站,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五华县城七都涝区治理工程监理;
2.2工程规模:本涝区治理工程保护面积为4.53KM2,主要包括重建七一电排站及自排涵、七都涝区围内治理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五华县城七都涝区治理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满的监理工作;
2.4 本项目建设监理费:143.68万元;
2.5工程地点:五华县水寨镇七都;
2.6监理服务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施工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3.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3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
3.4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全国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投标登记及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 9 月 25日至2020年 9 月29 日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登记及获取文件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3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录入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截图);
(6)投标登记申请表。
注: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4.4 费用及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五华县小水电事务站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盖章):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