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
验证码
账号登录
免费注册
下载鱼泡招标APP
孟津县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孟津县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孟津集采招标(2020)0073号 2、项目名称:孟津县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 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孟津集采招标(2020)0073-1号 第1标段(包)55、65英寸触控一体机及高拍仪、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 ******.00 ******.00 2 孟津集采招标(2020)0073-2号 第2标段(包)70、75英寸触控一体机及高拍仪、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 ******.00 ******.00 3 孟津集采招标(2020)0073-3号 第3标段(包)白板一体机、激光投影及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第1标段(包)55、65英寸触控一体机及高拍仪、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元; 第2标段(包)70、75英寸触控一体机及高拍仪、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元; 第3标段(包)白板一体机、激光投影及推拉绿板等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孟津县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 8、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孟津县桂花大道西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孟津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0年07月0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