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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淹迁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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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淹迁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淹迁道路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6]963号和广州市水务局穗水规划[2017]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牛路水库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牛路水库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

2.2项目规模:牛路水库淹迁道路分为A线、B线和C线三段,位于广州从化区的良镇;其中,A线起点接瓦田寮村,终点接4号公路达溪村段,线路成南北走向,长约1.653kmB线起点接瓦田寮村,接1号公路后终点至大岭村,线路成东西走向,长约9.550 kmC线起点接牛路水库进场道路,终点接3号公路和丰段,线路成南北走向,长约4.372 km;本项目离从化街口约28 km,距广州市约80 km,对外交通有105国道和S354省道等,施工时作为水库施工道路使用(A线和B线),水库竣工后供附近居民使用,项目全长约15.57 km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度20km/hA线、B线和C线行车道路宽5.0m,含路肩道路宽度为6.0 m,计算行车速度20km/h。整个项目含道路、桥梁、交通和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等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13333.3147万元,其中淹迁道路工程为11582.4284万元,输变电设施工程为868.9133万元,通讯设施工程为734.0629万元,广播电视设施工程为147.9101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全长15.57km,车道路宽5.0m,含路肩道路宽度为6.0m,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20km/h。整个项目含道路、桥梁、交通和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 1 1日至今独立中标且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且含有道路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和工程造价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和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的信息必须明确显示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且须提供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经评标委员会核定,所提供网页打印件通过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类似工程业绩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注:(1)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2)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5)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认定: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且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的可点击路径。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20183月至20185)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3.5 投诉处理

3.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上述4.14.2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7301000分,截止时间:20187301100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 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5栋欣荣宏大厦9楼)

5.2开标时间:2018819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1 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欣荣宏大厦9楼)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6.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

6.3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凭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752018730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民营经济报》发布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牛路水库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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