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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庵东镇镇级水利项目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庵东镇区域范围内;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暂定工程造价100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价为止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护岸、桥梁、闸维修等工程。
工程类别: 水利工程三类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检员一名、施工员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相应水利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另须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 至2017年4月26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
4.3报名资料: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庵东镇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由交易员(携本人身份证)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的IC卡报名,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庵1704),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日期2017年 4 月 26 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329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区间法 。
7.3投标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备案并公示。
7.5 投标人的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且在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及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将被拒绝报名。
7.6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7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职称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9本招标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庵东镇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436号五楼
联系人: 俞工 联 系 人: 邱志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