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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北海炼化项目1496-P0032-0009-除雾器-chenbj所需综合塔管式除尘除雾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4803-1572-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北海炼化项目1496-P0032-0009-除雾器-chenb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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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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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雾器\Φ5600×280 PP |
1.00 |
PC |
包1-综合塔管式除尘除雾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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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7月30日、中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结构调整改造项目现场(北海市区以东40公里的铁山港工业区内四号路以西,滨海公路以北)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⒎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⒏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4.⒐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⒑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到货验收合格支付80%,考核款10%,质保金10%,详见商务合同付款方式; 6.⒒ 质保期: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详见商务合同(质保期以此条为准,投标人须要响应是否满足); 7.⒓ 交货期:2020年7月30到项目施工现场; 8.1、 ★5.1.2 投标方必须保证满足招标方提出的设备各项性能参数,管式除尘除雾器设置在综合塔内,设备本体设计使用寿命为20年,连续运转周期至少为4年,与催化裂化装置大修同步。 9.2、 业绩要求:★5.1.17 投标方要至少有一套与本装置拟采用的技术一致且烟气组成类似,并在催化裂化装置烟气除尘脱硫处理中应用的业绩,并持续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如有)等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方还必须提供流畅模拟及实验测定相关证明文件,保证管式除尘除雾器的颗粒物及雾滴脱除性能)。 10.3、 ★5.2.2 综合塔内管式除尘除雾器的烟气上游设有水洗段,水洗喷淋雾滴的平均粒径≤500 微米,综合塔管式除尘除雾器用于脱除水洗喷淋雾滴及烟气中的催化剂颗粒,须将烟气中1微米以上催化剂颗粒物及雾滴全部去除,1微米以下雾滴去除90%,亚微米、纳米雾滴的去除不低于 80%。在投标时,投标方提供流畅模拟及实验测定相关证明文件,保证管式除尘除雾器的颗粒物及雾滴脱除性能。 11.4、 ★5.2.11 投标方须利用综合塔本身的补充水系统用于管式除尘除雾器的冲洗,不再单独设 置冲洗水泵。冲洗水排至综合塔内,应对洗涤系统不产生影响,水、汽不得外溢。投标方须据此设计合理的管束冲洗系统,并采用成熟设备,由DCS实现对系统的控制。补充水系统能提供的用于管式除尘除雾器冲洗的冲洗水量为15m3/h,来源为厂供新鲜水;若投标方对冲洗水质有特殊要求,须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 12.5、 ★5.2.14 管式除尘除雾器的冲洗喷淋管须能完全冲洗及覆盖到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与烟气接触的部件。此段与烟气接触的塔壁须设置塔壁喷淋。 13.6、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7.1条“工艺性能保证”要求; 14.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9.8 条要求; 15.8、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4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3月9日16:00时至2020年3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3月27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郑福宝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投标人注意:1、招标设备的清单以招标技术文件和附件:“请购流程报表附件(招标设备清单)”为准;2、投标人注意:未进行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承诺投标人如果中标,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对认证情况做出说明;3、投标方中标后资料交付须要满足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中相关要求。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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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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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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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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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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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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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福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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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8797 5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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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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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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