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切换
客服电话:18113170980
您好,欢迎来到鱼泡招标官网
提示
确定退出当前帐户?
取消
确认
鱼泡招标

下载鱼泡招标APP

首页 > 工程招标> 工程建筑 信息详情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山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20-07-06
收藏
登录鱼泡招标网,可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06日 17: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0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文老师、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文老师、胡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麦工,******-843
附件:
附件1 标蓝—修改设计通知单-建筑1-******-4.doc
附件2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七栋教授住宅-勘察-顺丁社.pdf
附件3 东区三栋合同条款.docx
附件4 设计方案-单层-******.pdf
附件5 图纸CAD版本.zip
附件6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已加水印盖章).pdf
附件7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发布版).doc
附件8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COS文件.zip
附件9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发布版).docx
附件10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主要材料(设备)厂家或品牌推荐表(已加水印盖章).pdf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0GZG24054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3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859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入口处水泥砂浆抹面坡道、水泥砂浆抹面楼梯及步道,拆除混凝土地面;拆卸已坍塌的木屋架,拆卸现存木屋架(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屋架的形制、节点样式);拆卸现存的木檩条桷板(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檩条的形制、数量、长度),拆卸下檩条后对破损断裂的红砖进行剔除更换;拆卸损毁严重的屋檐下封板(拆除时注意记录下封板尺寸和涂料颜色),拆卸桷板和封檐板(拆卸时注意木构件有无开裂、霉变、白蚁);拆卸现有破损坍塌的吊顶(拆卸时注意记录下吊顶装饰部分尺寸和涂料颜色),部分吊顶现状为铝扣板的,拆卸下铝扣板;拆卸局部坍塌的辘灰筒瓦屋面(拆卸时注意检查瓦面裂缝和渗水状况);拆卸原有砖砌门窗过梁(拆除时注意保护旧砖,注意原有过梁的形制和使用砖块的数量);拆除局部损坏的墙体(拆卸时注意保护旧砖),铲除内墙白灰批荡;拆除室内后期装修铺地、现存木踢脚线,恢复原有铺地;去除外墙附生植物及附生杂物,铲除后加的水泥面层;清除混凝土台基的杂草、苗木迁移等;详细拆除要求见设计拆旧说明。

建筑工程:依据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墙工程、白蚁防治等。

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清理化粪池)等。

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网络系统仅预留管井及预埋线管,分体空调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仅预留插座。

具体详见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补充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详见招标公告其它补充事宜。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5.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
  • 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文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843

招标监督机构: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监管电话:******

  •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
  •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建安费约303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数据为准)。
  2. 项目建设规模:九一八路26号、28号、30号,辽河路26号、28号,松花江路13号、17号。原为国立中山大学期间修建的教授住宅,是原国立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该七栋建筑现在均为市级保护单位。本次修缮的范围为松花江路13号、辽河路26号、辽河路28号共三栋建筑。松花江路13号总建筑面积约94.9平方米、地上一层;辽河路26号总建筑面积约94.9平方米,地上一层;辽河路28号总建筑面积约151.5平方米,地上一层。以上建筑木屋架及吊顶破损坍塌、渗漏情况严重、门窗老旧、线路老化(详见勘察测绘报告),严重落后于功能和时代需求,对使用安全有一定的影响,急需进行修缮。
  3.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4. 保修期: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5.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年。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7号、714号修改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B/T50165-2020)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合格标准。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有关规定,并通过发包人及文物主管部门进行的项目验收。
  •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入口处水泥砂浆抹面坡道、水泥砂浆抹面楼梯及步道,拆除混凝土地面;拆卸已坍塌的木屋架,拆卸现存木屋架(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屋架的形制、节点样式);拆卸现存的木檩条桷板(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檩条的形制、数量、长度),拆卸下檩条后对破损断裂的红砖进行剔除更换;拆卸损毁严重的屋檐下封板(拆除时注意记录下封板尺寸和涂料颜色),拆卸桷板和封檐板(拆卸时注意木构件有无开裂、霉变、白蚁);拆卸现有破损坍塌的吊顶(拆卸时注意记录下吊顶装饰部分尺寸和涂料颜色),部分吊顶现状为铝扣板的,拆卸下铝扣板;拆卸局部坍塌的辘灰筒瓦屋面(拆卸时注意检查瓦面裂缝和渗水状况);拆卸原有砖砌门窗过梁(拆除时注意保护旧砖,注意原有过梁的形制和使用砖块的数量);拆除局部损坏的墙体(拆卸时注意保护旧砖),铲除内墙白灰批荡;拆除室内后期装修铺地、现存木踢脚线,恢复原有铺地;去除外墙附生植物及附生杂物,铲除后加的水泥面层;清除混凝土台基的杂草、苗木迁移等;详细拆除要求见设计拆旧说明。

建筑工程:依据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墙工程、白蚁防治等。

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清理化粪池)等。

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网络系统仅预留管井及预埋线管,分体空调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仅预留插座。

具体详见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补充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 资金来源: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77日至2020年728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并同时提交已经填写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申请人应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三点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72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728日9时3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20年728日9时30分。
  4.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⑤ 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1.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8项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三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只提供电子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 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及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公告。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 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受理电话:******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 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文老师、胡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麦工,******-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老师、胡老师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页面说明:全国鱼泡工程招标网平台融合工程建筑招标公告工程招标网、工程建筑招标公告建设工程招标网、工程建筑招标公告建筑工程招标、工程建筑招标公告招标采购 导航网等招标网站,为你提供专业的工程招标信息查询服务。